河北海聯船舶污染物接收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版本:1.0
河北海聯船舶污染物清除有限公司
船
舶
污
染
物
接
收
事
故
應
急
預
案
河北海聯船舶污染物清除有限公司
2021 年 5月
發布令
根據《港口經營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要求,公司結合實際編制了《河北海聯船舶污染物清除有限公司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本預案經審核通過,現正式發布,要求全體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執行。
批準人:楊建軍
2021年05月20日
目 錄
1.1 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河北海聯船舶污染物清除有限公司在船舶污染物(污油水、垃圾)接收、圍油欄供應、為船舶提供物料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火災、爆炸、中毒、淹溺、車輛傷害等事故。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河北海聯船舶污染物清除有限公司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1.2.1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5]第2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8]第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7]第6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2011]第52號)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2014年修正本)》(國務院令第653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4號)
·《港口經營管理規定》(2020年12月20日交通運輸部第六次修正)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88號令)
·《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九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總局令第74號)
·《關于加強港口危險貨物作業安全管理的通知》(水運港口函字〔2010〕414號)
·《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
·《危險貨物品名表》(GB 12268-2012)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 6441-86)
·《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2014年)
·《河北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15號)
·《河北?。ㄉa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冀安辦[2009]第13號)
·《河北港口條例》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于2011年11月26日通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基本規范》(AQ/T 9007-2019)
·《滄州市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滄安辦(2009)29號
·《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交水發〔2013〕274號)
·《滄州渤海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渤新管字(2011)134號
1.2.2本預案與《滄州渤海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港口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辦法》、《滄州市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及所服務企業的相關預案相銜接。
1.2.3為使預案更具有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按《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的要求,本公司由預案編制小組主要成員在預案編制前開展了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工作。
本公司船舶污染物接收業務為無倉儲經營方式,公司應急預案編制了《船舶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預案中包括了火災、爆炸、中毒、淹溺、車輛傷害事故及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本預案與渤海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滄州市海洋和漁業局、滄州海事局及所服務企業的相關預案相銜接。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
(2)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3)加強監督,及時預警。
(4)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2 事故風險描述
河北海聯船舶污染物清除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黃驊港區,成立于2013年10月份,注冊資金肆佰壹拾捌萬元整。公司經營范圍:從事船舶污染物(污油水、垃圾)接收,物料供應,食用農產品零售、船舶用水供應、貨物運輸代理、貨物進出口、海水污染清理、海上溢油應急清除服務、船舶清洗、石油平臺維護等業務。目前公司主要從事船舶污染物(污油水、垃圾)接收、圍油欄供應、為船舶提供物料。
公司辦公地址位于滄州渤海新區金龍渤海新城一期C區42號
公司船舶污染物接收業務采用無倉儲經營模式,不設儲存庫。公司采用船舶污染物接收業務,公司還配備了危險品運輸車輛,負責與港口業主聯系接收業務,裝車后將污染物轉運給協議處理方。
公司生產作業位置:黃驊港。
生產作業車輛情況:
(1)污油回收罐總容量32噸,作業車輛一臺。
(2)垃圾接收作業車輛一臺。
(3)物料供應作業車輛一臺。
公司與渤海新區人民醫院簽署了救護協議,給予溢油應急行動中受傷人員及時的醫療救治。
公司配備了收油機、吸油氈、吸油拖欄、消油劑、圍油欄等油品泄漏的應急物資器材,并與黃驊市鑫昊船務有限公司簽署了作業協議,以應對污染物泄漏的防污染處置。
2.2 事故風險分析評公司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危險源主要是船舶燃料污油、船舶、港口惡劣的作業環境(包括港口設施、自然災害等)和運輸罐車,其事故風險分析如下:
(1)火災爆炸
船舶燃料污油按船舶燃料油辨識。船舶燃料油若泄漏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可發生反應。流速過快,容易產生和積聚靜電。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罐車運輸途中若發生油污水回收物泄漏,遇明火可能發生燃燒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車輛損毀。
船舶垃圾為固體可燃物。在污染物接收過程中,船舶垃圾有可能遇明火、熱源引燃,發生火災。
辦公室因使用的電器設施,因線路老化、電器元件過熱、線路短路等,或辦公紙張、木質辦公桌椅遇明火可能發生火災。
(2)容器爆炸
油污水罐車若遇高熱,車罐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3)中毒
如果吸入燃料油氣體或其燃燒產物,可能出現急性中毒。吸入高濃度蒸氣,常先有興奮,后轉入抑制,表現為乏力、頭痛、酩酊感、神志恍惚、肌肉震顫、共濟運動失調;嚴重者出現定向力障礙、譫妄、意識模糊等;蒸氣可引起眼及呼吸道刺激癥狀,重者出現化學性肺炎。
(4)船舶撞擊
船舶在靠岸或在海上航行中有可能因設施、氣象、水文、路線不好、水域狹窄、超載、超速或其它原因導致發生船舶撞擊,公司在船上作業人員可能受到傷害甚至發生死亡事故。
(5)車輛傷害
罐車運輸途中可能因路況不好、視線差、回車場地狹窄、超載、超速或其它原因導致發生車輛交通事故。
(6)淹溺
公司生產作業在港口,若遇惡劣天氣如大風、強降雨或風暴潮等,可能發生人員落水事故。
公司設立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機
務科。公司組建應急隊伍,應急隊伍由5個應急工作小組組成。
公司應急組織體系圖如下:
應急機構人員
人員組成 | |
應急指揮部 |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現場指揮:由事故現場最高行政職務人員擔任。 成員:各部門經理。 |
應急辦公室 | 主任:副總經理 成員:機務科全體員工組成。 |
搶險救災組 | 第一搶險救援組組長:528#船長 成員: 528#全體船員 第二搶險救援組組長:10#船長 成員:10#全體船員 |
警戒疏散組 | 組長:機務科科長 成員:機務科員工 |
通訊聯絡組 | 組長:辦公室主任 成員:辦公室成員 |
醫療救護組 | 組長:水上科科長 成員:水上科員工 |
后勤保障組 | 組長:后勤科科長 成員:后勤科員工 |
3.2.1 應急指揮部職責
根據事故緊急性、危害程度,設置現場指揮。在總指揮未明確現場指揮人員時,按照屬地原則,由事故現場最高行政職務人員擔任。
應急指揮部是公司應急管理的最高指揮機構,負責本公司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職責如下:
(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2)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決策擴大應急。
(3)全面負責救援,統一部署救援力量。
(4)決策應急救援工作中重大事項,如應急啟動與結束、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解除、批準救援方案等。
(5)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6)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確定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7)負責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狀態,貫徹與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重要指示。
(8)統一事故信息對外發布的口徑,對事故信息發布材料進行審核。
(9)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3.2.2 應急指揮部成員職責
總指揮:對公司的應急救援全面負責;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并接受應急救援教育、培訓;批準應急預案的啟動與終止;負責應急救援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發生事故按有關規定上報,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工作;根據事故現場指揮的要求,調動其他援助人員和配備相應救援設備;當總指揮不在現場時,行使總指揮職責;開展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現場指揮:綜合利用救援物資、合理安排救援力量、負責救援方案的具體實施,適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救援狀況,實時評估現場救援力量。具體職責如下:
(1)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針對事態發展制定或調整現場應急搶險方案。
(2)根據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波及范圍、人員分布、救災能力,落實搶險方案和安全措施。
(3)隨時同應急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匯報應急處置情況。
(4)負責整合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5)收集現場信息,核實現場情況,保證現場與公司之間信息傳遞的真實、及時與暢通。
(6)提供現場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應急指揮部成員:提出救援方案,服從指揮,主動實施救援、需要時協作他人一起救援。負責做好報警、事故處置、現場救援等搶險及生產自救工作。
3.2.3 應急辦公室職責
(1)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協助應急指揮部完成應急指揮工作;
(2)負責評估公司應急能力,劃分應急工作小組,落實應急救援人員(包括應急救援隊伍及各小組負責人和人員)。
(3)負責配備必要的應急保障物資、裝備設施。
(4)負責督查應急保障物資、裝備設施,確保完好狀態。
(5)按照應急指揮部指令,及時通知各職能部門、協作救援單位進入搶險狀態。
(6)按照應急指揮部指令,向當地港航、安監局、海事等部門報告事故;
(7)負責與關聯單位、政府部門的應急救援的協調、信息交流工作。
(8)及時更新公司外部相關部門應急響應通信聯絡信息。
(9)建立并管理應急救援的信息資料、檔案。
(10)負責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3.2.4搶險救災組職責
該組負責:事故發生后迅速抵達現場,形成第一戰斗力量,利用現場應急設備、器材進行有效救援,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在專業隊伍到達現場后,協助專業救援隊伍進行救援工作。
3.2.4.1 船長
船長是處置船舶緊急情況的現場的總指揮。
3.2.4.2 大副
(1)負責緊急情況及危險事故搶險的現場指揮。
(2)發生船舶用油和機艙內含油污水污染的緊急情況時,協助輪機長做好相關工作。
(3)發生船舶與岸基失去聯系的緊急情況時,協助電子員做好本船對外的聯系工作。
3.2.4.3 輪機長
負責船舶用油和機艙內含油污水污染的緊急情況的搶險的現場指揮。 3.2.4電子員
(1)船舶發生緊急情況時,保證、保持船舶通訊的暢通,按船長指令做好對外的通信聯系工作。
(2)發生船舶與岸基失去聯系的緊急情況時,負責本船對外的通信聯系。 3.2.4.5船員
發現任何非正?,F象時應立即報告部門長或直接向船長報告,并在搶險過程中服從指揮。
3.2.5警戒疏散組職責
該組負責:當事故可能造成威脅時,根據指令及時啟動警報系統;保護現場,控制著火源防止火災發生;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線,并對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交通路線實行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3.2.6通訊聯絡組職責
該組負責:負責維護通訊設施、如固定、移動電話網絡(國家海上救助專用電話:12395)、甚高頻(VHF)、中高頻(MF、HF)、對講機以及自動識別系統(AIS)等船用通信設備,確保應急過程通訊暢通。
3.2.7醫療救護組職責
該組負責:儲備足量的急救器材和藥品;負責配合專業醫療救護人員和組織事故發生時對傷員的搶救工作;根據受傷癥狀對傷者進行簡易的處置措施,對重傷員及時送往醫院。
3.2.8后勤保障組職責
該組負責:防污染所需的器材、材料及其他搶險應急物資器材的供給、經營恢復、人員安置、搶險期間應急成員的生活保障、事件調查等后勤保障工作。
當出現下列條件之一時,進行事故預警:
(1)船舶監測數據超出報警值時;
(2)船舶監控系統監控到危險信號時;
(3)罐車油污泄漏時;
(4)事故險情態勢有失控趨勢時;
(5)關聯單位影響到公司作業安全時;
(6)地質、氣象、水文災害條件形成時;
(7)接上級通知;
(8)其他具備預警的條件。
公司接到預警信息后,及時研究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人員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態擴大,及時向防污協作單位報警。
當應急指揮部認為事態嚴重,有可能超出現場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海事、港航、當地公安、安監、環保等政府部門報警。
4.2.1 信息接收與通報
公司設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電話號碼:0317-5766068,負責人張國振手機號:18233666888
岸基人員和船舶船員發現污染事故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應急指揮部接到污染接收事故報告后應迅速采取下列行動:
(1)根據所獲的信息資料,進行污染事故的初始評估。
(2)做好一切啟動本預案的準備工作。
(3)報告滄州市港航局。
當接收污染物船舶發生事故時,除按應急措施處置外,應急總指揮還應及時向海事處報告。應急總指揮根據事態及時向救援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當運輸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時,除采取應急措施處理外,應急總指揮應根據事態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安監、消防、公安、環保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4.2.2 信息上報
若事故已經發生,應急總指揮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和事態的發展,必須上報的事故要在1小時內報告滄州市港航管理局。
若事故中出現人員死亡、或船舶大面積起火、或油品大量泄漏等,應急總指揮還須及時向黃驊港海事、環保、安監等部門報告。
信息上報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以及相關氣象和水文情況;
(2)船舶的名稱、國籍、呼號或者編號;
(3)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或者管理人的名稱、地址;
(4)事故原因或者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5)船舶上污染物的種類、數量、裝載位置等概況;
(6)污染程度;
(7)已經采取或者準備采取的污染控制、清除措施和污染控制情況以及救助要求;
(8)有關規定要求應當報告的其他事項。
4.2.2 信息傳遞
如果事態擴大,情況緊急應及時與黃驊市鑫昊船務有限公司、污染物接收服務單位聯絡,傳遞本公司事故信息。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并與上級應急預案響應分級銜接,將公司的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
Ⅰ級響應:造成人員死亡、或船舶火災、或燃料油大量泄漏、或船舶失控等。
當發生Ⅰ級事故時,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立即報告滄州市海洋和漁業局,滄州海事局及所服務區域的企業。
Ⅱ級響應:造成人員重傷、輕傷的,或各種事態可控的事故。
當發生Ⅱ級事故時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通知應急指揮部救援。
5.2.1 應急指揮
應急總指揮負責公司事故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按照職責做好相應的指揮、部署工作,所有現場人員聽從指揮。若需與上級預案銜接時,配合上級指揮實施救援。
5.2.2 應急行動
應急總指揮成員接到事故信息時應立即趕赴現場,與現場工作人員一起搶險救災、各司其責,快速行動,按照應急處置方法實施應急救援,將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1)避免無關船舶和人員進入事故區域。
(2)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確定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資源及優先保護次序,對污染進行監視、監測、圍控及清除,并根據被保護資源情況選擇適宜的清除技術。
(4)組織協調清污力量參加應急行動,對后勤保障工作做出安排。
(5)確定岸上污染清除方案,組織清除行動。
(6)研究確定回收的污染物與廢棄物的運輸方式及處理方法。
(7)對清除作業做出時間安排,進行費用估算,組織相關人員做好清除記錄和取證工作。
(8)研究確定是否需要外援。
5.2.3 資源調配
應急行動過程中,積極獲取外部力量支援,為減災救災提供人力、物資、技術和其他支援工作。充分利用和合理調配各種通信與信息資源、應急隊伍資源、應急物資裝備資源、交通運輸,醫療等保障措施。
5.2.4 應急避險
事故發生后,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冷靜判斷風向,在安全區域的上風口避險;船舶需應急避險時應將船舶駛向預先設定的避險區域,防止次生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發生。
5.2.5 擴大應急
當不能有效控制事態時,實施擴大應急。一般情況下遵守逐級向上擴大應急原則,其順序為現場處置——部門實施自救 ——公司應急救援 ——服務企業救援——協議救援單位救援——政府救援。
緊急情況下,現場人員可直接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啟動公司級應急救援。
應急總指揮應根據事故現場的事態,判定公司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等是否滿足。若不足,及時向服務企業、協議救援單位、預案銜接的上級政府主管部門請求擴大應急,并協助上級和外部增援的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行動。
5.3.1 油品泄漏處置
5.3.1.1 泄漏處置程序
(1 )當船舶發生碰撞、擱淺、觸礁、裂損等造成油艙、油罐破損溢油、污染,船長應立即向應急組長報告。
(2 )船長指揮控制事故狀態,如消除點火源、禁止無關船只靠近危險區域,斷開連接的油管路和不必要的電源。同時輪機長向船長報告破損油艙、油罐的油存量,征得船長同意盡快將存油倒出破損艙、油罐。
(3 )如現場油泄漏已不能控制的,應立即將事故通知加油作業關聯單位人員,發出泄漏報警信號,并通知防污染救護單位。
(4) 當發生大量泄漏大面積溢油時,應開展溢油圍控。
(5) 向海事處報告,說明船舶的溢油量、擴散面積及方向,協調附近單位和船舶采用圍油欄控制擴散等情況。
(6 )泄漏油的處置方法。小量泄漏:船長指派船員利用船上吸油棉吸附。大量泄漏:船長在應急組長的指令下,可電請附近有圍油欄的船舶、設備,借用圍油欄控制溢油擴散。
(7)若船舶在海上使用消油劑必須事先征得海事處同意。
5.3.1.2 泄漏部位處置措施
按燃料油的泄漏部位不同,分管道泄露、油艙滿溢、供液速率過快以及油罐破裂泄露,其處置措施不同。
(1)管道泄露。停止有關操作,關閉管系上相關閥門;確定泄露部位;控制或抑制污染源;使用吸附材料或其他器材清除污染物;對現場進行危險和污染評估;組織制定應急方案和實施,調動應急資源,將管路(容器)中的殘留液體回收。
(2)油艙滿溢。停止有關操作,關閉管路上相關閥門;使用吸附材料或其他器材清除污染物;對現場進行危險和污染評估;在黃驊港海事處的監督下進行污染物回收清污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
(3)供液速率過快以及油罐破裂泄露。停止作業,關閉管路上相關閥門;通知防污染作業單位,在海事處的監督下清除污染物,妥當保存清理中收集的污染物,然后交給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回收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清污行動結束后,必須得到海事處的允許,才能繼續進行正常作業。
5.3.2 火災處置
5.3.2.1船舶電氣著火處置
加油船因電器或線路短路或其它電氣原因引起火災時,應立即用滅火器材撲滅。若遇撲不滅的,應立即將船駛離加油作業現場,再進行撲救。
5.3.2.2船舶火災處置
(1)發現火警人員應立即用附近滅火器滅火,并大聲呼喊救火, 以便駕駛臺迅速發出警報聲號,組織船員進行滅火。
(2)船長到駕駛臺迅速了解火情部位,如果船舶航行應調整航向航速,將失火部位放在下風舷和減小風與船的相對速度,并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匯報,以求支持。
(3)如果火警發生在機艙,輪機長任現場指揮,組織施救,并對上述部位降溫。
(4)如果火警發生在非上述艙室,大副任現場指揮,組織施救,輪機長負責機艙指揮,保證機械正常運轉、關閉切斷有關電路,保證滅火用水等。
(5)如果在油罐罐口著火時,可首先用自帶的石棉被,濕棉衣等將罐口蓋嚴,使起火窒息而滅,也可使用隨船攜帶的滅火器對準油罐口將油火撲滅。如果船舶油箱口著火,可用石棉被或其它覆蓋物將油箱口堵嚴,窒息滅火。
(6)如機艙失火,無法控制,必須先撤人員,人員全部撤離機艙后方可封艙施救。
(7)如果滅火失敗,需要棄船,按《棄船處置》實施。
(8) 滅火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站在上風或側風位置滅火。
5.3.2.3船舶垃圾火災處置
(1)發現船上垃圾著火人員應立即用附近滅火器滅火,并大聲呼喊救火, 以便駕駛臺迅速發出警報聲號,組織船員進行滅火。
(2)船長到駕駛臺迅速了解火情部位,如果船舶航行應調整航向航速,將失火部位放在下風舷和減小風與船的相對速度,并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匯報,以求支持。
(3)滅火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站在上風或側風位置滅火。
(4)組織人員對進入海中的垃圾進行清除。
(5)經檢測確無繼續燃燒的可能時,方可以停止滅火行動。經消防部門或海事部門同意方可離開現場。
(6)保護現場,主動接受消防部門或海事部門調查,如實陳述或提供相關資料。
5.3.2.4污油水回收車著火處置
污油水回收車著火時,應先關閉接收油管路閥門,解開管路連接器,迅速駛離油品作業現場,再進行撲救。
5.3.3油蒸汽火災爆炸處置
(1)根據現場情況,立即向合作方匯報,并緊急關閉閥門、停止接收作業。
(2)組織在場人員立即利用現有器材撲滅油火,同時轉移地面上的污油桶等小型貯油容器。
(3)確定隔離區范圍、設置警戒線、疏散隔離區內與搶險救援無關人員。
(4)與合作方應急領導小組保持密切聯系,隨時采取措施應對其它情況。
(5)若專業消防隊進入現場,積極消防隊伍開展火災撲救。
(6)組織人員回收與現場泄漏污染物。
5.3.4 棄船處置
(1)船舶遇險后應急組長協助船長組織全體應急人員奮力搶救。
(2)如果搶救無效,棄船前如果時間允許,應向海事處請示,如果時間不允許船長有權決定棄船,發出棄船警報,并向海事處報告。
(3)全體船員工聽到棄船警報后,穿好救生衣,攜帶各自物品,到達登艇(筏)位置。
(4)棄船全過程應作好記錄。
(5)如果棄船,應先安排傷病員、外來檢查人員先撤離,再是船員、船長最后離船。
(6)乘艇、筏離開船舶后,應盡量集中等待救援。
5.3.5 中毒與窒息處置
(1)若人員吸入高濃度廢油蒸汽,或吸入火災爆炸現場煙霧出現中毒、窒息時,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2)若人員食入燃料油,給飲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腸。就醫。
(3)若人員皮膚接觸燃料油,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就醫。
(4)若人員眼睛燃料油油,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5.3.6垃圾入海污染處置
(1)發現船舶垃圾入海,應立即通知黃驊港海事處、船方、公司應急指揮部。
(2)應急組長通知清污隊伍佩戴個體防護,攜帶清污工具,開展清除行動。
(3)海面所有垃圾清除后,要向海事部門報告,征得同意方可停止清除行動。
(4)保護現場,主動接受海事部門調查,如實陳述或提供相關資料。
5.3.7淹溺處置
(1)發現有人落水,應立即高喊左(右)舷有人落水。并拋出救生圈,值班駕駛員聽到喊聲后,應立即向落水者一舷滿舵停車,并施放警報。
(2)發現落水者應盡量到高處盯住落水人位置,值班水手也應盯住落水者。
(3)員工聽到警報聲后,根據應急職責,船長進入駕駛室任指揮,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救人。
(4)船長按值班駕駛員的報告,將船駛往落水者,發現落水者后應減速停車,但應將落水者置于上風舷。
(5)如果天氣好,距落水者較近,落水者會游泳,頭腦清醒,可拋帶救生繩的救生圈于落水者上風舷,切記不能擊傷落水者。
(6)落水者抓住救生圈后,收救生繩將落水者拉至船舷。
(7)在此期間放下攀登網或軟梯,協助落水者爬上船,此時切記不能啟動主機。
(8)如果落水者不會游泳或處于昏迷狀態,應急掛機前往救人。
(9)將人救上船后,根據落水者狀況進行施救;如果發生在冬季注意升溫不能太快,如果落水者喝了較多水,昏迷不醒,應控水,做人工呼吸,使之蘇醒;做心肺復蘇應按照30:2的標準進行。
(10)搜救過程應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5.3.8 防風暴潮處置
(1)可預見風暴潮(同時適用于臺風)的應急避險。接到氣象預報,風力達7 級以上時,應急組長發布指令啟動應急程序,安排作業人員按照防風暴的程序操作,實施應急避風撤離。
(2)突起風暴潮的應急避險。如果在作業過程中突然起風,禁止盲目航行,船只應加長錨繩原地避風;如風浪太大,發現船舶有溜錨現象可備車頂浪;同時用衛導定位,并把坐標報給海事處應急值班,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待風暴過后及時向海事處報告情況。
(3)船舶在海上航行,如遭遇自然災害可能或已對船舶安全構成威脅時:
發出警報,組織人員應急處置并及時獲悉氣象臺的天氣預報。
迅速報告公司,并根據船舶位置報告黃驊港海事處或海上搜救中心。
根據天氣預報或氣象傳真圖,綜合分析天氣情況,作出判斷。及時調整航向、航速,以減輕惡劣天氣對船舶的損害。必要時擇就近安全港口避難。
船舶在遭受或面臨自然災害威脅時,輪機長應在機艙指揮輪機員工作,保證主、輔機的工作正常,確保舵機的安全使用。并做好應急舵的隨時轉換使用。按船長指令,安排輪機員駁油,將燃油集中,減少不滿艙,減少自由液面,保持船舶良好穩性。
船舶遭遇自然災害或臨近自然災害威脅時,大副聽從船長命令,協助船長工作。安排水手長檢查并關閉所有水密門窗,保持水密。并通知機艙做好排水系統的使用準備工作,確保排水系統正常使用。
對船舶遭遇自然災害后可能造成的擱淺、碰撞、火災等事故,應按相應應急預案具 體部署,盡全力保證人、船、貨安全。
5.3.8車輛傷害事故處置
現場人員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匯報現場情況,并撥打“122”,做好現場保護。
(1)若發生汽車撞傷、軋傷人員重傷事故,立即送往醫院,或撥打“120”。
(2)若發生汽車擦碰事故,應留住事故車輛,記住車號。
(3)確認車上貨物是否有泄漏的現象,如發現泄漏,參照泄漏處置。
救援行動結束后,進入現場恢復階段,包括現場清理和人員清點、人員撤離,由應急組長宣布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結束,通知相關方、周邊人員事故危險已解除。
信息發布由應急指揮部負責。未經核準,任何個人不得隨意散播事故信息。
應急總指揮收集與核對事故信息,上報政府部門,政府部門按有關規定對外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及時準確。
污染物處理必須根據污染物的特性消除危害后果,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環境的污染。
公司對接收的船舶污染物須交由簽訂協議的污染物處理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不得擅自處理或交由未經備案的單位處理。
對油污染物的處置:回收的污油和沾油廢棄物,必須用適合的容器收集,貼上正確的標簽,聯系污染物簽訂協議單位對污油水進行處理。
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做好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安撫工作,及時辦理傷亡者待遇;做好物資補償、災后人員安置、補償等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影響人員,保證公司秩序穩定。
應急結束后,開展安全事故調查,盡快查明事故起因。應急結束一個星期內,總結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的成績和不足,評估應急能力,完善和修訂污染物接收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
使用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車輛,與備案的污染物處理單位簽訂污染物處理協議。
公司對污油水、垃圾實現安全運輸卡,內容包括運輸貨物的性質、危險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及本公司、合作方應急聯系電話等內容。將安全卡交給押運員、駕駛員各一份。
建立與海事、港航、安監、環保等政府部門的應急聯絡方式,及時更新聯系電話,建立應急電話聯系表。
公司配備了船舶溢油應急設備器材,以及滅火器、防毒面具、防靜電工作服、救生衣、應急手電等應急救援器材,建立了應急物資器材明細表,并明確了責任人專門管理。
與海上專業應急隊伍簽訂救援協議,建立應急救援聯系方式。
新上崗人員必須接受本預案的培訓、演練。
公司應急辦公室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預案的培訓,使有關人員了解相關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等。培訓上船所有人員,使其了解作業現場的風險,掌握防范、控制風險的措施,掌握應急器材的正確操作或使用方法,提高海上作業的應急處置能力。
培訓運輸人員,使其掌握所運輸貨物的危害性及預防處理措施,并在每次出車之前了解作業現場存在的作業風險和控制風險的措施。
公司每年至少組織兩次預案的演練,記錄并保存《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若發生了事故,或預案重新修訂后,組織應急成員進行預案演練。
在演練前將演練設備、物資準備好,通知參演人員演練時間、地點,并做好演練動員工作。
演練總結的內容:參加演練的人員和演練地點;起止時間;演練項目和內容;演練過程中的環境條件;演練動用設備、物資;演練效果;持續改進的建議;演練過程記錄的文字、音像資料等。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應急指揮部應當進行應急預案的及時修訂:
1.法律、法規或上級規定發生較大變化。
2.公司機構或人員有大的調整,影響應急組織時。
3.通過日常演習和實際事故應急反應取得了啟發性經驗。
公司至少每三年組織一次本預案的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記錄并保留《評審記錄》。
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政府有關部門聯系方式
序號 | 單 位 | 電話 |
1 | 渤海新區管委會 | 5766056 |
2 | 滄州市海洋和漁業局 | 2090123 |
3 | 滄州海事局 | 5786528 |
4 | 黃驊港邊防派出所 | 8883110 |
5 | 滄州市生態環境局渤海新區分局 | 5230130 |
6 | 渤海新區人民醫院 | 5553120 |
7 | 醫療急救 | 120 |
8 | 滄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區分局 | 110 |
9 | 全國海上統一搜救值班電話 | 12395 |
相關單位聯系方式
分類 | 單 位 | 聯系人 | 電話 |
專業應急隊伍 | 河北海聯船舶污染物清除有限公司 | 張國振 | 18233666888 |
船舶防污染作業 | 河北海納船舶污染物清除有限公司 | 單繼勇 | 18031762558 |
河北海聯船舶污染物清除有限公司 | 張國振 | 18233666888 | |
黃驊市鑫昊船務有限公司 | 徐玉凱 | 13833700007 |
應急物資清單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存放位置 |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1 |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 4 kg | 2具 | 辦公室、兩條船舶配有 | 于廣亮 | 15350760993 |
2 |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 6kg | 8具 | 公司倉庫 兩條船配有 | 胡月明 | 13731468884 |
3 | 防毒面具(半面罩) | 4個 | 公司倉庫 | |||
4 | 防靜電服 | 6套 | 公司倉庫 | |||
5 | 耐油手套 | 10副 | 公司倉庫 | |||
6 |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 | 35kg | 2臺 | 公司倉庫 | ||
7 | 吸油氈 | 1m*2m*9mm | 400公斤 | 公司倉庫 | ||
8 | 棉紗 | 10袋 | 公司倉庫 | |||
9 | 油盆 | 8個 | 公司倉庫 | |||
10 | 油桶 | 6個 | 公司倉庫 | |||
11 | 鋸末 | 10kg | 10袋 | 公司倉庫 | ||
12 | 圍油欄 | 5500米 | 公司倉庫 | |||
13 | 消油劑 | 富肯-2 | 200公斤 | 公司倉庫 | ||
14 | 救生圈 | 14個 | 公司倉庫 兩條船配有 | |||
15 | 救生衣 | 16個 | 公司倉庫兩條船配有 | |||
16 | 救生筏 | 4個 | 公司倉庫兩條船配有 | |||
17 | 應急手電 | 6個 | 公司倉庫兩條船配有 |